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近期聯合發布公告,從2026年1月1日起,個人及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征點將會提高。
根據公告內容,按月銷售額10萬元、季度銷售額30萬元、按次銷售額1000元的標準,將會被納入新的起征點標準。
此番調整后,將會使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減輕稅負,特別是個體戶,起征點從500元提高至1000元。個人本來就是按次納稅,起征點就是1000元,此次公告后,適用對象也從個人擴大至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。
自然人通常是按次納稅的,起征點為1000元,如果自然人銷售額較大,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,可以適用月銷售額10萬元的標準。
值得一提的是,為了配合此次起征點的調整,稅務總局也對增值稅的征管進行了新的規定。今后支付單位需代扣代繳個人增值稅,這將會對個人的納稅征管起到進一步規范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