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價跳水八成,買家急退被扣千元,規則寫在角落沒人看
1月30號那天,黃金價格突然下跌,倫敦現貨金價一天內跌了超過8%,最低降到5000美元以下,白銀更糟,直接掉了18%,跌破100美元,到了傍晚,黃金跌勢稍微緩和,收在6%左右,白銀還在15%的跌幅里沒恢復過來,年初時黃金曾經上漲近30%,現在只剩下16%,白銀也從50%多的漲幅縮水到37%。
國內金店反應很快,周大福和周生生當天報價都降到1680元一克以下,老鳳祥的價格更低,只有1668元一克,有品牌單日每克降價超過40塊,這是近幾年少見的大幅下跌,很多顧客看到價格跌了,就翻出訂單想退貨,結果發現退不了,或者需要支付幾百到上千元的手續費。
有人在網上發帖說,自己下單時沒留意退貨規定,那些字藏在商品詳情頁最底下,小得看不清,也沒有彈窗提醒或者加粗標紅,等黃金價格跌了,想退貨,平臺就說“付過款的不退”,或者要扣掉五百到一千元,還有人提到,買東西的時候,頁面連“手續費”這三個字都沒明顯標出來。
線下金店基本都說離柜就不能退貨,沒有商量的余地,這不算違法,因為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25條規定,像黃金這種“不宜退貨”的商品,本來就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換,線上情況復雜一些,投資金條基本都不讓退,有些賣首飾的品牌給24到48小時的退貨時間,但要求東西是全新的、標簽也都在,還有更嚴格的比如融通金,只給15分鐘反悔期,過了這個時間就鎖定了。
律師的說法是,如果平臺把規則寫清楚了,比如通過彈窗確認、強制閱讀、關鍵條款加粗這些方式,那平臺免責就說得過去,但現實中很多平臺沒有做這些事,沒提示到位不算欺詐,只能算告知有瑕疵,法院判案子時會看這個細節,不會一刀切地認為你簽了就得認。
